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接受申請!
暫定舉行日期:2024年12月7日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香港考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於七個香港以外城市,即北京、上海、倫敦、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申請人可選擇應考是次考試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申請人可報考任何一張或多張試卷。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有關招聘廣告訂明所需的考試成績。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測試為30分鐘選擇題形式試卷。
申請資格: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4-25或2025-26學年獲取大學學位的資格(不包括副學士學位)。
申請方法: 截止申請日期:2024年10月4日下午11時59分(香港時間) 注意: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只接受網上申請。 |
查詢 :
電話: (852) 2537 6429 / 電郵:csbcseu@csb.gov.hk
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查閱有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