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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杯大赛
“春晖杯”创业大赛旨在充分调动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热情,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积极申报创新创业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创造条件支持参赛者与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根据项目技术水平、投资前景、效益预测和产业化情况,组织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和国内企业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洽谈和择优颁奖,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大赛主办单位:教育部、科技部
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科技部火炬中心、广州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组委会办公室、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等(自2006年起每年一届,已举办8届)
参赛对象:
1、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留学人员;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3、每位参赛人员限报一个项目;
4、往届入围者不再参赛,如其有新的创业项目可通过报名系统报给“春晖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采取有效的方式对外宣传。
5.第一参赛者在报名期内,登录“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网站(http://cyds.cscse.edu.cn)(请建立对应网址链接),按照报名须知在线报名。
6.每年四月份启动当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报名工作,报名时间90天。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在报名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在线访谈,解答留学人员参赛和回国创业方面的问题。
7.每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由评审委员会对当届符合受理条件的参赛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教育部和科技部联合决定定期举办“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简称“春晖杯”创业大赛)。为加强“春晖杯”创业大赛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规性,特制定本项目评审实施办法(简称“本评审办法”)。
一、创业大赛宗旨
通过“春晖杯”创业大赛,充分调动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热情,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积极申报创新创业项目,创造条件支持参赛者与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根据项目技术水平、投资前景、效益预测和产业化情况,组织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和国内企业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洽谈和择优颁奖,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二、评审原则和标准
1、项目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遵守评审程序,规范操作。
2、针对留学人员提交的参赛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原则以参赛项目是否具备创业的可行性为主要评审标准。
三、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春晖杯”创业大赛各承办、协办单位推荐,经报主办单位批准,成立当届“春晖杯”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留学人员创业园、风险投资机构和留学人员企业的专家及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共同构成。
四、评审步骤和方式
1、“春晖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者提交的项目材料及留学人员身份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春晖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提交至评审委员会评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未经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或审核的申报者;
(2)申报资料不完备或者填写不完整;
(3)没有提交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声明》;
(4)没有达到或不符合参赛条件者。
2、采取会评方式。评审委员会在统一的时间、地点进行封闭式评审,评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评审场所。
3、评审委员会按主要技术领域方向进行分组,每组由3-5名评审专家组成。
4、评审步骤分为:初审、复审和通审,具体如下:
初审:采用专家独立评审的方式进行。 评审专家对所评项目要独立思考、慎重判断,并认真填写评审意见表,对商业计划书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见。评审意见的语言要规范、准确。
复审:采用小组会评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委员会各个组长牵头逐个对所评项目进行复审,汇总小组各评委的评审意见,得出项目是否入围的结论,并将小组评审意见填写在评审表中。组长要对小组评审意见签名确认。
通审:采用评审委员会会评方式进行。由各评审小组依次将本组优秀项目和不能入围的项目作陈述,特别对不能入围的项目做重点说明,并回答其他评委的问题,由评委会给出最终评审意见。
5、经评审入围的项目,经整理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请建立对应网址链接)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在公示结束后,“春晖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公示后的结果报主办单位审核。经过主办单位审核,正式对外公布当届“春晖杯”创业大赛入围项目。
五、评审保密工作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切实维护申报者和评审者的权益,并遵守以下评审保密规定:
1、保护申报者知识产权,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和留用申报资料,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资料内容。
2、不准泄露专家姓名、评审过程中的意见和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以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和有损国家或申报人利益的信息。
3、项目评审会的有关资料和评审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由各专家组联络员负责收回存档。
4、严格限制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和应回避人员参加或者影响评审会议。
对任何违反保密协议、保密规定、侵犯申报者知识产权、办事不公正或者泄露有关评审情况的人员,“春晖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加评审工作的资格,并视情况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其它事宜
1、本评审办法由“春晖杯”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2、本评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