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頁 > 詳情頁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獎學金(2016年度)

來源:默认部门 時間:2017年10月30日 瀏覽次數: 【字體: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獎學金(2016年度)

舉辦機構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

金  額

每人資助金額為港幣18,000元

獎學金年期最長為4年。

獲獎學生可繼續於第2至第4學年每年提出申請。

名  額

10名

申請資格

必須為應屆文憑試考生。

必須為香港政府「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下的資助學生

必須獲得一名原就讀中學(新申請人)或現就讀大學老師(已獲獎學生)的書面推薦。

 已被下列大學錄取為正式本科生。

適用的內地高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師範大學

天津中醫藥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同濟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南京中醫藥大學

浙江大學

浙江中醫藥大學

寧波大學

成都中醫藥大學

四川師範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福建中醫藥大學

福建師範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中醫藥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師範大學

廣州中醫藥大學

南方醫科大學

汕頭大學

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西南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雲南大學

雲南師範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備註:該會審查組擁有學校名單之最終決定權。

申請時間

每年12月至翌年1月31日(須每年提出申請)

申請手續

1. 於該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2. 填妥表格後,連同所需文件,郵寄交回該會秘書處(不接受網上投遞);

3. 首次申請者必須繳交以下資料:

a. 申請人撰寫之書面信函乙封

b. 已填妥之申請表

c. 由推薦人填寫的推薦書

d. 香港身份證副本

e. 大學錄取通知書副本、已註冊學生證副本

f.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單副本

g.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申請結果通知書副本*

4. 已獲培華獎學金之學生(只限本科生),如欲繼續申請獎學金,須在每年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註:*如遞交申請表時未收到申請結果通知書,可在1月31日前補交,否則該申請將不獲接納。

評核及頒發

該會審查組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資料、考試成績等,綜合評核後,決定獲獎學金者的名單,並專函通知獲獎之學生。

查  詢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

地址:灣仔譚臣道8號威利商業大廈16字樓A室

電話:2865 0100

傳真:2529 0187

電郵:hkph@hkpeihua.com.hk

網址︰www.hkpeihua.com.hk


註:以上獎助學金資訊(包括金額、申請資格及申請手續等)適用於2016/17學年安排,僅供參考。每年安排或有更新,以舉辦機構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