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獎學金(2017年度)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獎學金(2017年度) | |||||
舉辦機構 |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 | ||||
金 額 | -每人資助金額為港幣18,000元。 -獎學金年期最長為4年。 -獲獎學生可繼續於第2至第4學年每年提出申請。 | ||||
名 額 | 10名 | ||||
申請資格 | -必須為應屆文憑試考生。 -必須為香港政府「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經入息審查)下的資助學生。 -必須獲得一名原就讀中學(新申請人)或現就讀大學老師(已獲獎學生)的書面推薦。 -已被下列大學錄取為正式本科生。 | ||||
適用的內地高校 | 北京大學 | 天津師範大學 | 南京中醫藥大學 | 武漢大學 | 星海音樂學院 |
清華大學 | 天津中醫藥大學 | 浙江大學 | 華中師範大學 | 華南理工大學 | |
中國人民大學 | 復旦大學 | 浙江中醫藥大學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華南農業大學 | |
北京師範大學 | 上海交通大學 | 寧波大學 | 湖北中醫藥大學 | 西南大學 | |
北京語言大學 | 華東師範大學 | 成都中醫藥大學 | 中山大學 | 重慶大學 | |
中國政法大學 | 上海財經大學 | 四川師範大學 | 華南師範大學 | 西南政法大學 | |
中國傳媒大學 | 華東政法大學 | 廈門大學 | 廣州中醫藥大學 | 雲南大學 | |
北京中醫藥大學 | 同濟大學 | 福州大學 | 南方醫科大學 | 雲南師範大學 | |
南開大學 | 南京大學 | 福建中醫藥大學 | 汕頭大學 | 西安交通大學 | |
天津大學 | 南京師範大學 | 福建師範大學 | 廣州美術學院 | 中國科技大學 | |
備註:該會審查組擁有學校名單之最終決定權。 | |||||
申請時間 | 每年12月至翌年1月31日(須每年提出申請) | ||||
申請手續 | 1. 於該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2. 填妥表格後,連同所需文件,郵寄交回該會秘書處(不接受網上投遞); 3. 首次申請者必須繳交以下資料: a.申請人撰寫之書面信函乙封 b.已填妥之申請表 c.由推薦人填寫的推薦書 d.香港身份證副本 e.大學錄取通知書副本、已註冊學生證副本 f.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單副本 g.「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經入息審查)申請結果通知書副本* 4. 已獲培華獎學金之學生(只限本科生),如欲繼續申請獎學金,須在每年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註:*如遞交申請表時未收到申請結果通知書,可在1月31日前補交,否則該申請將不獲接納。 | ||||
評核及頒發 | 該會審查組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資料、考試成績等,綜合評核後,決定獲獎學金者的名單,並專函通知獲獎之學生。 | ||||
查 詢 | 香港培華教育基金會 灣仔譚臣道8號威利商業大廈16字樓A室 電話:2865 0100 傳真:2529 0187 電郵:hkph@hkpeihua.com.hk 網址:www.hkpeihua.com.hk | ||||
註:以上獎助學金資訊(包括金額、申請資格及申請手續等)適用於2017/18學年安排,僅供參考。每年安排或有更新,以舉辦機構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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