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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美国留学人员进行选拔。各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公布。现将驻洛杉矶总领馆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处负责就读或毕业高校位于南加州、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犹他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美属萨摩亚等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国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其他地区留学人员请根据所在地区向中国驻美大使馆或其他总领馆进行相应申请。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馆教育处受理。

  二、有关项目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 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处将对材料进行初审,请申请人及时登录平台关注材料审核意见,如需修改或补充,请在平台个人页面显示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补充后重新提交;

  4月至5月,专家评审;

  5月31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3. 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高水平项目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3)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完成申请提交。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前两个子项目分成两种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或有关国外高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1. 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否则不予受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且未回中国的留学人员)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选拔。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仅面向国内高校实施。

  2. 时间安排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信息。

  (三)国外合作项目

  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专栏查询详细信息(https://bg.csc.edu.cn)。

  三、选拔录取及其他

  (一)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请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真实,对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录取结果将通过信息平台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联系方式

  1. 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处:

  电话:+1 (213) 807 8009

  电子信箱:LAeducation@moe.edu.cn

  2. 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电话:010-66093961/3346/3957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信箱:yjs@csc.edu.cn

  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3460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电话:010-66093594/3334/3957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信箱:gjzz@csc.edu.cn

  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3410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

  电话:010-66093975

  传真:010-66093937

  电子信箱:xxzy@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美留学人员积极申报!

  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