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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人员资格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经审查,下列人员符合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资格,现公示如下:
对上述人员资格有异议者,请与驻西使馆教育官员王志伟联系,电子邮件地址embajadachinaeducacion@yahoo.com.cn,电话913883988,传真917599292。 公示有效期自即日起十日内有效。 驻西班牙使馆 2009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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